我在去年底收到法院作出的《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》,因我没有履行,我的房子于2008年1月20日被法院强行拆除。请问,法院参与拆迁是否违法?
读者 周东生
周东生读者:
法院可以根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申请,依法作出裁定,准予强制执行房屋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。但法院作出上述裁定是有条件的:一是你在收到《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》后,在法定的3个月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拆迁义务的;二是法院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《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》进行合法性审查。你可对照上述规定判断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,如果被侵犯,你可申请国家赔偿。